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为什么)

对于有限公司来说,申请破产所需承担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必须在规定的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那么,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可以是法人股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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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和法人吗为什么)

破产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法人吗?

律师答复:

清算组成员可以是股东,但不能是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不成立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律师补充道: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清算组由股东、有关机构和专业人员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将由清算组接管,负责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破产企业的财产,代表参与民事活动破产企业的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人民法院;

3、破产财产的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实施。=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必须先分配清算费用;

4、清算结束。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清算组将清算分配工作情况向人民法院报告,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未清偿的债权将被清算。不再支付;

5.取消注册。企业破产时,破产财产分配,企业法人依法终止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设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期限届满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