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后,对子女继承权有影响吗(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案情摘要

王1与李200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王2。后来,由于性格差异,两人最终于2008年同意离婚,并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此后,王二一直与母亲李某生活在一起,与父亲王一的联系也较少。

父母离异后,对子女继承权有影响吗(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王1离婚后没有再婚。他独自一人生活,努力赚钱买了A房。2016年3月,王某1号因车祸不幸去世。他的父母也早已去世。王某1除了弟弟王某3外,没有其他近亲。王2得知父亲王1去世后,要求继承王1名下的全部A房。与王三多次交涉未果后,他最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索取A房的全部遗产。

法院认为

父母是否离婚并不影响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本案中,王二的继承权是基于其与王一的血缘关系,其父母离婚仅终止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改变其与父母任何一方的血缘关系。因此,王二人的继承权不会受到影响。

在王1未立遗嘱或与他人签订遗产赡养协议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王2有权依法继承王1的遗产。此外,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有一级继承人,则二级继承人不得继承。

本案中,王二是王一的嫡子,应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1的弟弟王3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王1的遗产。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该案涉案房屋全部由王二继承。

律师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得出,法定继承是根据与死者的亲疏程度和血缘关系来确定的,即作出一般合理的推论,死者愿意将其遗产转让给所有继承人根据近亲关系的程度。继承了远近、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

另外,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一级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因此,在没有其他一级继承人的情况下,王二有合法权利继承死者王一的全部遗产。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一级继承人继承,二级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一级继承人,则由二级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