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代理被告,刑事律师代理被告人的案子到哪个阶段结束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律师代理被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律师代理被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是否可以分别代理同案的两个被告?有什么危害后果?

我国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中只规定了同个律师或者同个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双方当事人辩护,双方指的是原告和被告,而你所说的两人均属于被告,因此并不违反这一规定,可以为他们辩护。

刑事律师代理被告,刑事律师代理被告人的案子到哪个阶段结束

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代理同一案件的原被告吗?

1.一般不可以;

2.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分别担任同一案件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行为,属于双重代理,应依据《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对律师事务所予以处罚;

3.《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

答:法律上没有规定同一律所不能接原被告的诉讼请求。但事实上这一现象是不多见的。除特殊情况外。因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不希望同一案件在同一律所请律师,怕他们之间有交流而影响出庭。大都心存有不安。

这是不可以的,标准的利益冲突情形。《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不得与当事人建立或维持委托关系:

(一)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同一刑事案件的被害人的代理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但在该县区域内只有一家律师事务所且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的除外;

(五)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或者本所或其工作人员为一方当事人,本所其他律师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六)在非诉讼业务中,除各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外,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同时担任彼此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

(七)在委托关系终止后,同一律师事务所或同一律师在同一案件后续审理或者处理中又接受对方当事人委托的。以上基本涵盖各类案件。

同一律师事务所能否接原告和被告案件?

在同一案件中,原告与被告不可以同时委托同一家律师事务所不同的律师代理。  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审查制度。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接受委托决定;同时,根据第五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诉讼进行中,如果原告发现原告的辩护律师与被告有厉害关系,不可以申请回避。请问为什么?

律师不属于可以申请回避的人的范围. 你是原告的话,可以解除委托代理就可以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回避的人的范围------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回避的人的范围------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律师代理被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律师代理被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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