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文件(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200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实施后,关于带薪年假的争议越来越多,现在似乎已经成为“标准”《关于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的规定》。下面我就带薪年假工资给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一、休假条件

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文件(最新带薪年休假规定是什么)

《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作为年假)。

这里所说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不是指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而是包括在其他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到了新单位就可以直接休年假,无需等待一年。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对同一单位的人员没有限制。因此,既包括员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也包括员工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情况。在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情况。

2、休假天数的计算

《条例》第三条:职工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年休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享受10天年休假;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享受15天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

这里所说的工作年限是指累计工作年限,不是在单位工作年限。另外,请记住,休假天数是按自然年计算的,这一点很多人不明白。例如,有人于2014年6月到A公司上班,2017年3月辞职,错误的计算方法是计算为两年零九个月,而正确的计算方法是分别计算2014年、2015年、2016年。2、2017年带薪年休假,其中2014年、2017年均不满一年的,须按规定折算。

《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累计工作时间”,是指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从事全日制工作的职工。”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时间。

3、年休假天数折算

《办法》第五条新入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职工,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单位剩余日历天数确定。转换后不足1全天的部分,不得享受年假。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天数计算按员工当年的工作时间和未休年假支付工资。支付年假工资,但转换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职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年休假天数本年度已安排的天数。

这两条规定是工作不满一年的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下面以员工离职当年的年休假计算为例:若员工有10天年休假,并于2009年8月30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其2009年年休假天数为:242天,即6.6天。总数为6天。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计算方法相同。

4、未休年假补偿金的计算

《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未征得职工同意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按未休年休假天数计算。职工当年应当享受的休假天数按照日工资计算。支付未休年假工资的300%,包括用人单位在员工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

《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月工资除以每月发薪天数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支付未领取年休假工资前十二个月内职工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计算平均工资。

直入主题:如果员工年休假应为10天,且劳动合同于2009年8月30日终止,则公司现需支付2008年、2009年带薪年休假补偿金。月休假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工资为未休年假工资发放前12个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即2009年8月30日之前12个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平均工资。2008年:月工资21.。2009年未休年假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62。需要注意的是,《办法》规定300薪水。计算时为什么要乘以2?这是因为300%的工资包括员工非休假期间已支付工资的两倍,因此多支付两倍就足够了。

5、带薪年休假补偿期限

带薪年休假补偿是适用一般时效还是特殊时效存在争议。个人观察,多数意见是带薪年假补偿适用一般时效。例如,如果您在2022年4月离职并提起诉讼,则只能主张2022年和2021年的带薪年假补偿。往年仲裁时效已过。所以,工人必须抓紧时间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