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呢(竞业限制 违约金 过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非竞赛期间按月提供资助。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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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处理呢(竞业限制 违约金 过高)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过高违约金如何处理?

律师答复:

作为协议的一种,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按照竞业限制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由于竞业限制协议签订后各种情况不断变化,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也可能发生违约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自行确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职务以及劳动者能够掌握或者了解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确定。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职工主张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要求减少的,应当承担违约金过高的举证责任。

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劳动者的过错程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期限、约定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因素。根据劳动者的经济收入水平等,秉承公平诚信、双方权利义务平等的原则,违约金数额将酌情调整。

律师补充道: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按月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至于赔偿数额,双方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协议或者协议无效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协议;既无有效协议又无协议约定的,劳动者履行具有竞争力的业绩的;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终止或者终止,被要求按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每月支付经济补偿的履行就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述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经济补偿。非竞赛期间按月提供资助。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