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介绍:

劳动仲裁时工资的计算是,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时间和成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仲裁与劳动仲裁的区别在于争议解决范围不同、适用法律不同、解决机构不同。

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没解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有什么法律依据)

一、劳动仲裁期间工资怎么算

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工资计算,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劳动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不受仲裁的限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仲裁与劳动仲裁区别

1、争议解决范围不同。民商事仲裁用于解决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产权纠纷。劳动仲裁用于解决劳动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解雇、辞退、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纠纷。

2、适用法律不同。民商事仲裁主要适用《合同法》、《民法通则》等与产权有关的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主要适用与劳动权利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规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特征。

3、解决方案组织不同。民商事仲裁由以行政区划命名的仲裁委员会解决。只有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设区的市设有仲裁委员会。各地区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劳动仲裁由劳动部门所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各级劳动部门均设有自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上下级之间存在业务指导关系。

三、劳动仲裁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发货。仲裁庭将派员直接送达。

2、拘留、交付。受送达人拒绝接受仲裁裁决书送达的,送达人邀请见证人到场,在送达回执上证明拒绝,并将仲裁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

3、委托交货。仲裁委员会直接送达案件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受送人所在地仲裁机构送达。

4、邮寄方式。如果直接投递有困难,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投递。邮件投递的,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投递日期。

5、发布公告。收件人下落不明或者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