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来承担呢(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来承担责任)

申请离婚的费用由原告承担。一般情况下,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后,判决将明确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情况下,败诉方将承担损失后果并承担诉讼费用。下面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为您介绍: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来承担呢(起诉离婚的费用谁来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缴。被告提出反诉,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缴纳案件受理费的,被告应当先行缴纳。涉及追偿劳动报酬的案件,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先缴纳。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项、第项规定的申请费用,申请人不得提前缴纳。执行申请费应当在执行后缴纳,破产申请费应当在清算后缴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应当在实际发生后缴纳。

2、离婚案件诉讼费的预缴

1.预交期

原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

2.预付货币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以人民币计算。计算单位为外币的,按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上诉案件、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计算缴纳。转换。

3.交货前程序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缴费后,到法院换取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法院印制的人民法院专用财政票据。政府。

在边远、水源、交通不便的地区,基层巡回法院现场审理案件,当事人向指定代理银行缴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院可以代收诉讼费用。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签发合法的金融票据。

4、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最终负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最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5、离婚案件诉讼费的退还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退还当事人。

离婚诉讼费用由原告垫付。预付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付款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原告未在预缴期限内预缴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缴的,或者原告申请缓缴、减免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的但仍未预付的,诉讼将自动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