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病史结婚违法吗-(隐瞒病史结婚是否赔偿-)

案例回放:

周老师和王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很快他们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举办了婚礼。结婚后,王女士总是在不经意间表现得异常。周先生虽然一开始也心存疑虑,但没有多想就继续生活了。突然有一天,王女士突然表现得很疯狂,无法控制。他立即联系了周先生。医院检查发现,王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长期服用药物,很难治愈。王女士的父母也承认了这一点。

隐瞒病史结婚违法吗-(隐瞒病史结婚是否赔偿-)

随后,周老师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两人的婚姻,理由是王女士在登记结婚前隐瞒了不适合结婚的重病,且未如实告知。

案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撤销婚姻”

本案中,王女士患有精神分裂症多年,婚前她从未告知过周先生。该病需要长期服药,治愈难度较大。如果周先生以王女士婚前隐瞒重病为由主张在法定期限内撤销婚姻,则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法院应予支持。

案例结果:

本案中,法院判决撤销婚姻,而不是撤销婚姻登记。这是因为,撤销婚姻与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民法典施行后,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的最终判决是撤销他们的婚姻。宣判后,双方均未提出上诉。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对方未如实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下列疾病的检查: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相关精神疾病。婚前医学检查后,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三十八条规定,相关精神疾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严重精神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