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辩护手续,刑事案件辩护手续流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刑事案件辩护手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刑事案件辩护手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刑事案件中犯人自我辩护可以吗?

可以

刑事案件辩护手续,刑事案件辩护手续流程

自我辩护是法律赋予犯人的基本权利。但是在辩护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必须做到说话真实,不得进行虚构,并且在组织语言时要简练,清晰。其他的没有硬性要求。

对被告人及同案犯的供词的庭审质证。庭审质证中,被告人的供词可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始终供认不讳,庭审时供词与侦查阶段供词相一致,且有其他证据材料相互印证。

  1、辩护是刑事诉讼法的术语。自我辩护,是法院赋予被告人的权利。  2、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自始至终都享有辩护也就是证明自己无罪或者罪轻的权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在网上公开案情嫌疑人口供吗?

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属于一般机密,不能泄露给当事人,当然更不能泄露给大众了。

尤其是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能公开的案件(商业秘密等)更需要保密。

有些口供涉及证人证言和其他个人信息,尤其是对某些人不利的信息可能会导致打击报复,甚至去威胁证人改变证词,影响案件审理。

案件审理结束后,可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判决书,判决书上有被告人口供。

第一,不要说是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哪怕是审理过的刑事案件,嫌疑人口供属于侦查秘密,都不应该公开。

第二,大家见过上诉状,见过判决书,见过反应案件事实材料,可谁在网上见过嫌疑人口供。从审查,起诉,审判,熟悉案卷的除了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检察院公诉人员,法院审判人员和律师,还有谁可以熟悉案卷,即使嫌疑人家属也是不清楚的。

第三,律师法也明确规定,律师应该保守代理案件过程中所获取的秘密。

所以,律师不仅不能在网上公开嫌疑人供述,而且不能将相关材料流传给其他人包括嫌疑人家属。

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可以在网上公开案情嫌疑人口供吗?

不可以。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案卷材料根据保密法的规定,属于国家秘密,国家秘密文件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律师当然也无权公开。律师擅自公开未经审理的刑事案件案件材料及嫌疑人口供是违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罚。

  • 熟悉刑事案件流程的人都知道,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需要严格保密,对于本案办案人员及涉案人员,辩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外的人无权知道案件情况和案件材料,公安机关公开报道或者许可的除外。在侦查阶段辩护人也接触不到案件材料。
  •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案件材料除本案的办案人员外,只有经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才可以复制案卷材料,其它与案件无关的工作人员也无权查看案件材料。
  •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仍然是本案办案人员,涉案的被告人,被害人委托的律师才可以复制案卷材料,用于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辩护意见,在法庭审判之前,被告人为不可能接触到全案证据材料,只有在开庭审理时案件的证据材料才可以公开出示。
  • 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当庭出示了全部证据,刑事判决书也会对证据情况详细叙述,一些证据材料也就不再是秘密了。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在公开审理之前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公开案件材料,辩护律师在网上发布证据材料是违法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案件辩护手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案件辩护手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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