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大吗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罪轻辩护和认罪认罚案件有何区别?

罪轻辩护是律师经过深入细致的了解犯人所犯的错误性质,事件过程,认定并非罪大恶极。据理力争地去为委托人作辨护,争取法庭予以从轻发落。

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大吗

认罪认罚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犯人自已觉得己是无可争辩,只好承认错误,希望得到坦白从宽的机会。

律师为杀人犯辩护应该有负罪感么?画重点,应不应该?

为什么要有负罪感?!!这工作不过就是一个商业行为,拿钱办事而已,很多人总是给律师职业套一个维护正义的光环,然后就说律师应该怎么怎么样的,应该拒绝给罪犯服务什么的,拒绝了,你给他开工资么?再说了,律师从来从来都不是用来维护正义的好不好??!!就是一个收钱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而已!!法院才是维护正义的地方,人民才是监督法院维护正义的力量,不是律师,也不是媒体,是人民!!!

谢邀~

关于这个问题,我在做律师的头几年确实有纠结过。

但是案子做的多了,也就释然了。

不是说对负罪感释然了,而是一个人有没有罪,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至少在法院这个层级,是要按照法律来决定的。

这个过程中,民事案件原被告之间、刑事案件控辩方之间其实都是在向法院提供一定程度的事实。法院经过考虑,再采信一定程度的事实,结合相应的法律,作出相应的判决。

这个过程有没有冤案,当然有。但相比较之下,很少。

回归正题:

如果,一个人,精神正常,家庭美满,子孙环绕,他就是想杀人而且杀了人,全世界都知道,依法辩护,不应该有负罪感。因为几乎不会让他逃脱责任。这只是律师的工作。

如果,一个人,精神病,完全不能控制自己,杀了人,依法辩护,也不应该有负罪感。因为法律也会对其责任进行明确认定。这也只是律师的工作。

两种极端之间,律师依法辩护,并根据情节尽可能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就不应该有负罪感。

律师为“杀人犯”辩护不应该有负罪感,他的工作就是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仅此而已。

但凡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道,即使一个人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的情况下杀了人,严格来说,他依然不是罪犯,而称之为犯罪嫌疑人。

因为按照法律来讲,一个人是否有罪,犯了什么罪,只有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才能确定。

从这点来说,题目所说“为杀人犯辩护”存在瑕疵,因为从严格意义来说,在未经法院审判的情况下,不能称之为杀人犯。

所以,律师的存在就有了他存在的意义,为的就是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抛开主观情绪,客观去看待的话,律师的存在也是很有必要的。

比如说著名的昆山“龙哥”反杀案,于某某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正当防卫将“龙哥”刘某某杀死,最终法院判定于某某无罪,即使他是一个“杀人犯”。

在这当中,律师就起到了关键作用。

总之一句话,在法院判决之前,所谓的“杀人犯”只是犯罪嫌疑人,他还拥有一些基本权利,这就包括为自己寻找律师辩护的权利。

战争中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跳伞的飞行员和医务兵是“受保护”的。

为什么人赃俱获的铁案也要有律师辩护?

律师辩护主要方向一是作无罪辩护,二是作罪轻辩护。如你所问,人赃俱获,律师可能会作罪轻辩护,找出对他有利的证据或情节,请法官从轻判处。另外律师介入也有利于保护被告人不会受到刑讯等情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罪轻辩护对犯人的影响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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