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为什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限期拆迁的通知对于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其实并不陌生。实践中,只要被拆迁人不积极配合拆迁方,可能很快就会收到这份通知。《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关于违法建筑整治,《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或《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一直是群众与相关行政机关矛盾的焦点。那么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是否属于行政处罚呢?

根据《行政处罚法》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也就是说,“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的行政处罚。必须采取的行政措施。

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责令限期拆除,责令限期改正属于行政处罚吗为什么)

“责令限期改正”是指除要求违法行为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外,还必须限期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其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恢复其合法地位。

“限期拆除”是指违法建设不能采取整改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行为。主管部门将通知有关方面在规定期限内无条件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维护和执行行政秩序,预防、制止危害社会事件和违法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限制行政行为人的权利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特定行政相对人或特定对象。和客是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强制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对权利的暂时限制,而不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被责令限期拆除如何应对?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当被拆迁人不配合时,拆迁人往往会以拆迁违法名义开具《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威胁被拆迁人搬走。当接到限期拆迁通知时,被拆迁人往往会惊慌失措,勉强答应拆迁人搬出房屋的要求,致使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当事人应当限期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经行政诉讼仍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号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施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能够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材料或者有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责令限期拆除通知》针对的是未经合法程序而建造的建筑物,即“非法建筑”。如果被拆迁的房产属于合法建筑,却以违法建筑的名义强行拆除被拆迁的房产,那么相关人员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那么,被拆迁人收到《责令限期拆除通知》后应该如何应对呢?

被拆迁人收到后,首先不要惊慌,冷静对待,然后分析自己的房屋是否构成违法建设的条件。如果相关手续齐全,那么是拆迁方尽快达到拆迁目的的一种手段。对于被拆迁人,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相对人有60天的复议期和6个月的诉讼期。因此,接到通知后,一定要及时提起法律诉讼,以免错过维权期限,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