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强迫履行期限是多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强迫履行期限规定)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什么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立案后、第一审判决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一审判决宣判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刑事判决生效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附带民事诉讼权利人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请求,并已备案的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附带民事诉讼处理。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已达成协议并缴纳费用,被害人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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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诈骗罪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吗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不受理刑事案件附带的民事申诉。原因是诈骗罪不属于刑事诉讼范围。虽然《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四条至第一百零二条均规定,在刑事立案后、一审判决前,受害人有权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但问题出在2000年最高法颁布实施的第《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条。根据该规定,只有因刑事侵犯人身权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因犯罪分子毁坏财产造成物质损失的,才可以立案侦查。一场诉讼。附有民事诉讼。显然,在诈骗案件中,被骗的钱财并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

这种情况是犯罪分子非法侵占、处分被害人财产,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追回财产或者责令赔偿。根据本法第《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条第五条的规定,损失不能通过追偿、赔偿等方式弥补的,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法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也就是说,即使刑事案件给受害人造成经济损失,受害人也可以提起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例如,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在犯罪过程中造成被害人人身伤害或者物品损坏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医疗费、工资损失、交通费、食宿费等。物品损坏的价值,无需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

但法律的规定并不科学。诈骗案件等经济犯罪案件,被害人追回损失的经济损失,必须经过以下程序:一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侦查、预审、起诉阶段追回赃物;其次,在向法院立案后、法院审理此案之前,让被告退还赔偿金。然而,如果追回赃物失败,受害人往往会感到不走运,因为根据上述规定,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如果再次提起民事诉讼,则需先支付律师费,而被告刑满后是否能够赔偿尚不得而知。

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起诉期限适用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单独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分的诉讼时效,只要在一审判决前提起,就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理过分拖延,同一审判机关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可以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以上就是小编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申请执行期限相关知识的详细介绍。相信通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执行期限相关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随时咨询,我们将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